上海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申请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外经委部门,转市外经委、省外经委批准后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2、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3、到当地海关备案。
4、到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5、盗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6、你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去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经委、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及到海关备案,后到电信局买上网卡
7、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
8、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管理局买核销单。
9、到海关买报关单。
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只有拥有进出口权的企业,才可依法自主地从事进出口业务。上海办理进出口权比较复杂,流程繁多,对审批企业资料要求严格。
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进出口权
1、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并申请外贸流通经营权,按照《关于设立中外合资对外贸易公司暂行办法》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由企业直接申报或由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转报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后上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2、凡保税区内已经成立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凭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制定的《申请表》以及企业的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和验资报告,由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在市外资委的原授权范围内核准企业的自营进出口权。授权范围之外的由外高桥管委会初审后转报市外资委。
3、从试点之日起,在外高桥保税区新设立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由市外资委按原授权范围委托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审批,自动享有自营进出口权。
4、凡是外高桥保税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采购非许可证配额商品出口,可作为一事一批,由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在授权范围内核准,授权范围之外的由外高桥管委会初审后转报市外资委。经海关核实,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型企业按原规定核准出口采购权的经营范围。
5、允许外商投资研发中心为进行其研发产品的市场测试进口并销售少量其母公司生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由市外资委审批(进口的母公司产品为研发中心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的市场测试产品;进口量与市场测试目的相适应)。